本報訊(記者王奇)近日,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通知,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從3月1日至4月20日,在全省範圍內全面開展汛前防汛安全檢查。
  據瞭解,各地各有關部門將組織工作組對水庫、水電站、堤防、尾礦庫(壩)、山塘、垃圾填埋場等工程(包括已建與在建),城市(鎮)、學校、工業園區、工礦企業等人口密集區域,交通、電力、通信、供水、排水、供氣等基礎設施以及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拉網式防汛安全檢查,做到全面覆蓋、徹底檢查、不存隱患,對查出的防洪安全隱患將限期整改到位,確保度汛安全。與此同時,省防指將派督查組赴各地各有關部門進行重點抽查和督查。  (原標題:開展汛前防汛檢查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u27gufkg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